html模版社論-創新是分配的罪魁禍首乎?
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。(本報系資料照片) 數月前,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先生批評政府推動「創新」產業,卻未對現有產業提供補助,即使新產業成功,也彌補不瞭既有產業的衰退,也難以促進經濟成長,更無助於隨著創新而來的所得與分配,而有「創新其實是分配的罪魁禍首」之言。就張董事長的顧慮,我們提供若幹論點,嘗試提出創新與就業兩者之間的平衡點。

針對第一個議題,創新產業和既有產業補助的分配而言,關鍵在於科技資源的配置在既有主力產業和創新產業的合適比率。一般言,主力產業的資源配置及補助應占比較高的比例,但會挪出一定比例(如20~30%)的資源進行前瞻性創新,方得以驅動產業創新,並接軌國際的創新潮流。目前政府規劃的「5+2」產業創新計畫,並非針對產業別的補助、獎勵,而係在既有產業(如生技醫療、智慧機械、綠能產業、亞洲.矽谷、循環產業、新農業等)上導入創新元素,以塑造更高的附加價值,驅動經濟成長。如以亞洲.矽谷為例,除瞭亞洲青年創業中心的目標之外,另一重點目標在於物聯網、智慧城市的應用、規劃,而物聯網中的感應器、智慧平臺及軟硬體整合,一旦發展成功,可望對半導體的上中下遊(如晶圓代工、製造、封裝測試,乃至IC設計)爭取擴大的商機,故創新資源的配置,帶動產業的創新發展,反而有助於主力產業的加值及嶄新商機。

就第二個議題,創新和就業、分配的關聯性而言,就相對複雜瞭許多。創新目的在於提高效率、創造更多的附加價值,而附加價值提高,雖然創造若幹高階就業機會,但也意味著分工層次的減少,或透過效率的提升替代瞭不少既有的就業,尤其是若幹破壞式的創新,或虛擬替代實體(如網購替代實體消費),雖然帶動嶄新領域的發展,但若幹實體、既有領域的就業、營收也會受到衝擊。最近美國風行虛擬、共享精神的新經濟,創造瞭Uber、Airbnb這些新公司,其破壞性創新的概念確實帶來龐大收益、消費者便利,甚至帶動股市的榮景,但這些獨角獸公司擁有上百億美金的股市市值,但隻有創造數百、數千個就業人力,帶動產業的關聯性,對原物料、石油的需求有限,對整體經濟幫助相對不大。舉例而言,以色列有一個名叫We Work的創新公司,租用全球100多棟辦公室大樓,再分割成小單位,分租給小公司,雇用人數也隻是數百人,卻已在資本市場上募集瞭50億美元左右的投資,可見若幹創新經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有限,隻有少數人獲利。加上自由貿易協定,使不少藍領階級丟掉工作,美國民眾愈來愈不滿,最後透過選票選出瞭強調貿易保護、美國就業優先的川普總統。

前述新經濟模式的創新如虛擬、共享等方式,可以炒熱資本市場,或是取代實體經濟,這些都不利分配。反之,若能將創新導引到實體經濟,創造新的需求、應用,影響層面就相對廣泛。如善用電子業優勢結合交通醫療、智慧城市,或前述物聯網,結合感應器、big data及軟硬整合,可帶動半導體及其周邊產業的發展。或是在傳統產業上加值,如機能性紡織,不僅可提升附加價值率及競爭優勢,更能加速產業升級轉型,如此創新和就業機會、所得提升,就可以有效調和。

再者,國外的智慧健康、智慧交通都是很好的模範,臺灣可以朝向將智慧化科技導入照護服務,如根據外在的環境數據及使用者健康資料,提供每日穿著、飲食、生活型態建議,或是當偵測到使用者身體狀況數據異常時,便可預約諮詢服務等,創造新的需求與應用。促成創新、服務應用的結合,也使創新得以擴散應用,帶動更多就業機會。outlander音響改裝

除此之外,臺灣致力於推動生物科技,但目前隻造就瞭新藥及資本市場的活絡。如能導入醫療器材、農業科技,乃至食品安全等領域,使其基盤擴大,則就業創造及高薪機會也會增加,民眾才會有感。

另一方面,經濟學理論在在告訴我們,一個政策工具不可能同時追求二、三個以上的政策目標。創新的目的在於提高生產力,帶動附加價值及吸引投資,提升產業與國傢競爭力。至於所得的公平分配,則必須仰賴財政政策(如富人稅的提高,地下經濟輔導地上化等),以及福利政策(如中低收入的補助等)等,切勿將創新和所得分配做太多連結。否則,就如同一雙手,想要同時端五、六個盤子,恐怕會左支右絀,疲於奔命,最終將宣告失敗。

(工商時報)



關鍵字:產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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